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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巾帼文明示范岗”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制度

发布日期:2016-02-02 字号:[ ]


“巾帼文明示范岗”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制度

 

    为提高女职工的争创意识和工作热情,做好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工作,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经中心党支部研究决定,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设置

    组  长:王  敏

    副组长:谢敏慧  沈平绒

    小组成员:潘胖娥  金玲丽  胡春娜  赖元珍  赵苗青

    王菊萍 陈庥秀  王为红  严银燕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工作规划及工作方案。
  2、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3、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4、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事迹。
  5、组织好调查研究工作,学习先进经验,力争将创建工作做好、做实。
  
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部置创建工作。
  2、及时向干部职工传达创建工作会议的情况和精神。
  3、向有关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4、向相关岗位、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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