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临床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医院将对政府未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类别 招标类别: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品种数 | 采购数量 | 供货期限 | 中标家数 | 中药配方颗粒 | 不少于400种 | 年采购量约200万元,最终采购数以实际采购通知为准。 | 供货期限叁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原中标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 1家 |
二、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2、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生产企业。 3、投标人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7日16:00 2、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报名,投标人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969796496@qq.com,并以该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生产企业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23日 14:00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因疫情防控原因统一以邮件形式提交招标文件,邮箱地址:969796496@qq.com 六、招标时间:因疫情防控原因另行通知。 七、招标地点: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17楼小会议室。 八、其它事项: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中药房 葛主任 联系电话:0574-67058106 联系地点: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中药房(门诊楼1楼中药房) 投诉联系部门:监察室 投诉电话:0574-67058592 投诉地点:宁海县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行政楼17楼) 宁海县妇幼保健院 2022年05月10日
�县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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